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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10年6月1日台內地字第1100262356號「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項目(地政業務部分)」之公告,業經內政部以113年4月18日台內地字第1130261949號公告停止適用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 發布日期:113-05-02

內政部110年6月1日台內地字第1100262356號「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項目(地政業務部分)」之公告,業經內政部以113年4月18日台內地字第1130261949號公告停止適用,如需公告內容,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