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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本部

 

職稱
工作項目
聯絡電話

所本部:負責綜理本所業務、審核督導相關文稿、研考業務及其相關事項。

主任

沈瑞芬

  1. 綜理所務。
  2. 綜核文槁。
  3. 主持或參加會議。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3062122轉501

陳秘書

 
  1. 襄理所務。
  2. 審核文稿。
  3. 協調指導各單位工作。
  4. 主持或參加會議。
  5. 研考一條鞭之人員,綜理管考業務及IRS通報協處作業。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3062122轉502

研考

 

陳課員

  1. 公文管考。
  2. 為民服務相關工作。
  3. 公文承辦。
  4. 計畫、會議指示事項管考。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3062122 轉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