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九條之一第一項公告私法人免經許可之情形」,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 發布日期:112-06-28
「內政部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九條之一第一項公告私法人免經許可之情形」,業經內政部112年6月20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3769號公告訂定發布,如需訂定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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