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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配合辦理大陸地區法人團體與其他機構及陸資公司申請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案件作業要點」,業經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3年2月29日產策字第11300223220號令發布,並自113年2月29日施行。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 發布日期:11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