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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標題發布日期
1內政部110年6月1日台內地字第1100262356號「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項目(地政業務部分)」之公告,業經內政部以113年4月18日台內地字第1130261949號公告停止適用113-05-02
2私法人經許可買受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建物,擬以合意解除契約方式返還原出賣人,仍應適用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第3項規定於登記完畢後5年內不得移轉限制。113-03-22
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配合辦理大陸地區法人團體與其他機構及陸資公司申請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案件作業要點」,業經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3年2月29日產策字第11300223220號令發布,並自113年2月29日施行。113-03-08
4有關大陸地區人民依民法第824條第3項及第824條之1第4項規定取得之法定抵押權,仍應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9條規定。113-02-23
5有關內政部新增土地登記規則第35條第13款規定免予提出權利書狀之土地登記案件項目一案,業經內政部以113年1月9日台內地字第11202682982號公告在案113-01-15
6補充內政部111年7月20日台內地字第1110263946號令規定有關登記機關接獲民政主管機關依「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規定囑託辦理更名登記,其前次移轉現值登載及登校作業方式之解釋令,業經內政部以112年12月27日台內地字第1120267669號令修正發布在案。113-01-10
7有關地政士法第10條及第11條第2項規定辦理公告、通知 及備查方式簡化作業之解釋令,業經內政部於112年12月 27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7593號令發布。113-01-03
8區分所有建物涉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規定之執行。112-12-27
9內政部修正「登記原因標準用語」部分規定及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依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辦理囑託登記相關事宜之解釋令。112-11-14
10為配合地籍清理作業,內政部修正神明會管理人申請領取土地價金/發還土地建物之切結書範例1份。112-11-07
11內政部修正「發給地籍清理土地/建物價金暨發還地籍清理土地/建物申請書」等4種書表格式,並自即日生效。112-11-07
12「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業經內政部112年10月27日台內地字第1120266668號令修正發布,112年11月1日生效112-11-01
13「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第10條修正條文勘誤表112-10-25
14「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第10條、第12條、第13條之1條 文、「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第10 條、第20條條文、「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及「地籍清理清查辦法」第 3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2年9月26日以台內地字第 11202658981號、第11202658982號、第11202658983號、 第11202658984號及第11202658985號令修正發布112-10-04
15內政部以112年8月29日台內地字第1120265750號函釋有關修正後「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之執行事宜。112-09-01
16「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業經內政部112年8月22日台內地字第112026306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112-08-29
17內政部函釋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事宜1案112-07-20
18有關已進入清算程序之財團法人因處分不動產而申請移轉登記,應無土地登記規則第42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112-07-20
19內政部110年12月15日台內地字第1100266791號令修正「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110-12-21